关于拟对刘杨久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5-11-18 点击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规定,对刘杨久学生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尚未满足毕业条件的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2014级工商管理专业,刘杨久。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2日。

本公示期满,即视为拟退学处理决定送达。

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以自本公示截止日起5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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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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